【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】許多單親家庭由於社會支援網絡較少,在經濟上容易陷入危機。中華單親家庭互助協會執行長朱建鋒表示,符合規定的單親家庭就可以申請相關補助,單親爸爸應多加利用補助措施。

根據統計,單親家庭中單親爸爸佔45%,單親媽媽佔55%。雖然從民國98年1月23日起,單親爸爸也可以申請特殊境遇條例補助,但從98年特殊境遇補助使用人數來看,女性有1萬1,130人申請,佔94%,男性卻僅有708人申請,佔6%。

朱 建鋒表示,單親家庭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就可申請補助,包括65歲以下配偶死亡、65歲以下配偶失蹤、因配偶惡意遺棄離婚、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離婚、未 婚懷孕3個月以上至分娩2個月以內、單親無工作能力,或雖有工作能力,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6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、獨自扶養18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 子女,其無工作能力,或雖有工作能力,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6歲以下孫子女導致不能工作等隔代家庭、配偶處1年以上之徒刑且服刑中。

申請人也須符合財產條件。只要申請人的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,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2.5倍及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.5倍,而且家庭財產不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金額,就可申請緊急生活扶助、子女生活津貼、子女教育補助、傷病醫療補助、兒童托育津貼、法律訴訟補助及創業貸款補助。

目前內政部公告98年度台灣省(不含台北縣)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調整為每人每月新台幣9,829元。97年政府公告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為1萬7,425元。

朱建鋒強調,目前申請最多的項目為65歲以下喪偶,第二多為扶養6歲以下小孩。如果自己或認識的單親朋友符合這兩個條件,就可以申請補助,千萬不要錯過應得的權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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