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記者廖雲章綜合報導】免費的午餐,大家都愛吃嗎?教育部原定今年9至12月實施「補助全國國 中小免費營養午餐」政策,因受到監察院糾正和社會觀感不佳,決定停辦,原本補助各縣市的29億元特別預算照舊,但不可用於免費營養午餐,僅能改善教學環 境,或補助弱勢學童。高雄市教師會發表聲明,認為在教育經費已經非常拮据的情況下,「全面免費營養午餐」更絕非符合公義的政策。

教師會指 出,監察院的糾正案明白指出,「教育部無財力編列經濟弱勢學生生活費貸款利息補貼,卻能編列不排富免費營養午餐補 助款」,預算分配完全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。教師會曾於今年3月指出,高雄市更多項比全面免費營養午餐更重要的教育支出。

讓校園更健康

《學 校衛生法》規定: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未達40班者,應置護理人員1人;40班以上者,至少應置護理人員2 人。」但高雄市所有40班以上的學校校護都只有1人。

《特殊教育法》規定:「為使普通班教師得以兼顧身心障礙學生及其他學生之需要,學校應 減少身心障礙學生就讀之普通班學生人數,或提供所需人力資源」;但這幾年,高雄市特教班的教師、特教助理員的編制明顯不足,相關專業人員配置更付之闕如。

提 供免費教科書

《國民教育法》規定: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藝能及活動科目之教科圖書,應免費借用予需要」,但高雄市的免費教科書卻只夠1/4 的學生使用,令學校頗為困擾。

此外,高雄市許多學校的水電費、修繕費不足,已是人盡皆知的事;許多學校急於向家長募款,已是在應付此種「基 本需求」。教師會表示,多年來呼籲的「降低班級人數」、「增置學校輔導管教人力」等等真正的友善校園制度,高雄市也都未見足夠的進展。

監察 院還有另一項糾正案,指出「各縣市國中小巧立名目收取代收代辦費」,高雄市就包括了「國小學生活動費」(每學期100元)及「國中小電腦使用管理費」(每 學期230元)其實屬於學雜費的項目,教師會認為,市政府的「全面免費營養午餐」政策,根本是「假大方」的欺騙手法。

教師會強調,他們並非 反對提供免費營養午餐給經濟弱勢的學童,他們甚至主張應該包括「近貧者」與「新貧者」的家庭子女,他們反對的是把不足的教育經費,用在並不急迫的「全面免 費午餐」上,忽視更急迫而根本的需要,錯誤的決策比缺乏資源更令人難以忍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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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高雄市內惟國小教師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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